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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28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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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教育局发布通知

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临渭区年城区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

小学

向阳办

1.育红小学:民生街以东,北门巷、南门巷以西,滨河大道以南,华山大街以北的居民及社区。对应长闵村、田家村、赵王村、东王村(含原康沟村、郭庄村)、郭张村(原郭壕村、张岭村)。

2.西张小学:沋河以东,新连霍高速以西,华山大街以南,新连霍高速以北,对应部队、西张村、蒋家村、瓦塔村、毕家1至6组及周边居民。

3.人和小学:北门巷、南门巷以东,程家村以西,河堤路以南,华山大街以北。对应赵家院1至3组、农园村1、2组、翻身村、芦家村、马沟村、马家村、程家村、孟家村、军分区、行政干校、林机厂、市化工厂、市委党校、瑞泉中学。

站南办

4.贠张小学:金水路以东,前进路以西,广场南路、朝阳路以南(西岳路以西),华山大街以北。对应贠张社区、朝阳社区东部。

5.贠张小学秦东校区:渭蓝路以西,铁路线以南的站南办辖区。对应韩马村4至9组,秦东社区。

6.韩马小学:渭蓝路以东,部队路以西,站北路、陇海线以南(解放南路以西),新连霍高速以北。对应韩马村1至7组、高田社区、四号社区、渭南师院社区。

7.铁路自立中学(小学部):二号沟以东,解放路以西,华山大街以南,铁路线以北。对应鑫苑社区、佳苑社区东部、红旗社区。

8.华山路学校小学部:解放路以东,沋河以西,华山大街以南,站北路以北。对应渭南职专社区、西电社区、秦牛社区北部。可辖李家堡1、3、5组、渭南职专社区东部、秦牛社区东部。

9.滨河小学:部队路以东,沋河以西,站北路以南,新连霍高速以北。含李家堡村。

10.实验小学桥梁校区:站南边界以东,二号沟以西,华山大街以南,陇海线以北。对应佳苑社区、朝阳社区西部。

杜桥办

11.实验小学:渭清路以东,仓程路以西,东风街以南,朝阳路以北。对应盈田8组、三贤社区东风街以南、财政局社区、杜桥社区、惠园社区。

12.五里铺小学:杜化路以东,前进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胜利大街以北;金水路以东,前进路以西,胜利大街以南,广场南路、朝阳路以北(西岳路以西)。对应五里铺村1至7组和中心广场、朝阳西路、国贸、铁二十局、西岳社区、车雷村1至4组、乐天社区。

13.盈田小学:渭清路以东,金水路以西,胜利大街以南,东风街以北。对应盈田村1至7组、9至12组、三贤社区东风街以北。

14.朝阳路学校(小学部):渭清路以东,金水路以西,朝阳路以南,华山大街以北。对应站南办朝阳社区、杜桥办渭纺社区。

15.渭南小学:仓程路以东,金水路以西,东风大街以南,朝阳路以北。

16.红化小学:对应红化社区。

人民办

17.北塘实验小学:宣化路、新民路、估依市巷以东,民生街以西,乐天大街以南(不含沋西部分小组),东风街以北。

18.沋西小学:解放路以东,双王大道以西,渭河大堤以南,乐天大街、滨河大道、河堤路以北。

19.小寨小学:前进路以东,解放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胜利大街以北。

20.南塘小学:民主路、草市巷以东,民生街以西,东风街以南,华山大街以北。

21.胜利小学:解放路以东,宣化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胜利大街以北。

解放办

22.西安路小学:解放路以东,新民路、估依市巷、草市巷、民主路以西,胜利大街以南,华山大街以北。

23.解放路小学:前进路以东,解放路以西,胜利大街以南,华山大街以北。

双王办

24.丰荫明德小学:渭清路以东,杜化路以西,渭河大堤以南,胜利大街以北。对应许村、罗刘村、梁村、丰荫社区。

25.渭河小学:杜化路以东,金水路以西,渭河大堤南,乐天大街以北。对应八里店村、朱王村、双王村4-7组。

26.渭南市第一小学:金水路以东,解放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北,渭河大堤以南。对应张刘村,双王村1-3组,车雷村5、6组。

27.西安交大附小渭南分校:渭南万科城

初中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渭南市西交康桥初级中学(“公参民”学校)将在年7月31日前转设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命名为渭南市临渭区瑞泉初级中学,今年秋季招生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1.实验初中:渭清路以东,杜化路以西,渭河大堤以南,朝阳路以北;杜化路以东,前进路以西,渭河大堤以南,乐天大街以北(含渭南万科城小学)。

2.前进路初中:金水路以东,前进路以西,广场南路、朝阳路以南,华山大街以北(含贠张村)。

3.育红初中:民生街、沋河(华山大街以南)以东,程家村以西,渭河大堤以南,新连霍高速以北。

4.华山路学校:解放路以东,沋河以西,华山大街以南,站北路以北。对应渭南职专社区、西电社区、秦牛社区北部。可辖李家堡1、3、5组、渭南职专社区东部、秦牛社区东部。对口直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5.朝阳路学校:渭清路以东,朝阳路以南,金水路、二号沟以西,陇海线以北。对口直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和实验小学桥梁校区六年级毕业生。

6.陇海初中:人民办和解放办辖区;前进路以东,民生街西,渭河大堤以南,华山大街以北。

7.南京路初中:杜化路以东,前进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东风大街以北。

8.三贤中学:杜化路以东,前进路、广场南路(前进路至西岳路)、西岳路以西,东风大街以南,朝阳大街以北。

9.韩马初中:站南办西边界以东,沋河以西,陇海线、华山大街(二号沟至解放路)、站北路(解放路以东)以南,新连霍高速以北(李家堡村辖区学生也可选择华山路学校)。

临渭区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联系人

渭临教发〔〕27号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

为贯彻落实《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顺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临渭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共临渭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领导、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招生工作。

(二)设立临渭区招生入学工作专班

组长:王超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邢唯远区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成员:

郭锋区教育局党工委委员

王玉新区教育局党工委委员

李进荣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副局长

庞志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成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利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宏利区民政局副局长

贺涛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作职责:

1.区教育局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公安临渭分局负责审核户籍资料和维护招生期间的社会稳定。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核购房合同。

4.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联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房产证、不动产证。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

6.区民政局负责审核结婚证。

7.区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招生工作的检查监督,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玉新担任办公室主任,田刚任副主任,统筹负责全区招生日常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大宣传,确保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组织形式

(一)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各中心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学校现场注册报名。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城区中心校组织实施,采取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四、入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为级小学毕业生。

(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

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小学毕业证;

(三)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分五类)

1.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年8月31日须落户满一年及以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年7月-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注: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①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2.第二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3.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4.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资料要求:

截至年8月31日前,已在城区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及以上。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5.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可选择第五类,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四)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年6月31日。

五、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及积分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按照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规范入学,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本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超出部分由中心校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就读。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类别积分排序办法

满足一类、二类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全部接收。

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2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城区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第五类其他人员子女入学,要根据父母一方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租房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孩子在临渭城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时间(幼儿园就读时间证明由学校在平台查询,家长不提供资料;小学就读时间由原毕业小学提供,每学期积5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各学校要按照区局及中心校招生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积分排队的方法,制定积分排序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入学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目前,按照省市关于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规模占比要求,今年秋季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招生,其他年级不得接收转学生。

六、时间安排

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各中心校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生8月30日、31日统一到校注册报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网上登记报名,招生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宣传阶段(7月21日—7月25日)

利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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