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止疫情蔓延传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疫情期间暂停聚餐承办单位、流动餐车举办集体聚餐活动;已定宴席的全部取消。
2、各街镇食药监所配合各镇人民*府、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群众的引导劝阻工作,发挥信息员作用,加大农村聚餐信息举报力度。
3、各街镇食药监所加强农村家宴、流动餐车的监督检查,通知所有聚餐承办单位、流动餐车禁止接受集体聚餐订餐服务,私自承办的将严肃查处。
4、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厨师的管理和培训,做好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加强环境消杀等工作。
5、加强宣传,教育广大群众重视疫情,减少不必要集体聚餐等活动。
6、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确保春节期间食材的供应和安全。
投诉举报-
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