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问答 » 聚焦三个年活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TUhjnbcbe - 2024/10/25 17:41:00
<

案例一

陕西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陕西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成立于年,系主营电解铝生产销售的国有控股企业,也是渭南市澄城县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企业产能一度位于全国前列。年开始,因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三秦能源长宏铝业逐步关停。年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陕西三秦能源有限公司向渭南中院申请三秦能源长宏铝业破产清算。经通知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无异议后,渭南中院于年3月依法裁定三秦能源长宏铝业破产清算。年10月,经出资人申请渭南中院依法裁定对三秦能源长宏铝业进行重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调研发现三秦能源长宏铝业存在危险废物处置、欠缴土地出让金、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案件的平稳推进需妥善化解前述难题。为此,经过多轮组织论证并听取出资人、债权人意见后,渭南中院指导管理人在网络拍卖平台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拍卖重整投资人资格,在公开竞买文件中对于企业现状进行充分披露并告知风险承担,尤其是对于职工接收和安置做了特别的要求,后经公开拍卖成功募得有相关产业经验的重整投资人。另根据债权人债权金额分布落差大的现状,在重整计划中对于债权清偿率作了阶梯式安排。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各表决组均高票表决通过重整计划,渭南中院于年11月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三秦能源长宏铝业重整程序。现债权清偿已经完毕、企业银行和税务信用均已恢复,并以危险废物经营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营业务开展经营,实现产业升级改造。

本案有一个突出亮点是:三秦能源长宏铝业在生产经营及关停过程中因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大修渣和炭渣,因此本案破产重整中必须落实环保责任。为保护环境,压实危险废物处置责任,本案在重整计划中将危废物处置总费用12,,.00元(一千二百三十八万三千二百元)列为共益债务,由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直接支付给了处置单位。

第一,针对破产企业现状,在已有意向投资人承诺保底偿债资金并在公开拍卖中出价的情况下,采用网络拍卖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该模式不仅保证了重整成功率,还实现了市场的充分竞争和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本案通过对重整投资人确定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创新,一方面化解项目遗留问题,解决余名职工的安置,保障民生安全,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的资源进行了再分配利用,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本案是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司法改革创新,在企业破产案件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益探索。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实施环境污染的破产企业是治理污染的义务主体,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也是破产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本案审理中做到了积极排查涉环保隐患,稳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将案涉危废物处置费用认定为共益债务合法、合理。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做到既充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更有利于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加强对破产企业债权人权利的保护力度,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债权人权利保护的有机统一。

案例二

陕西秦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陕西秦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通实业”)成立于9年,主要业务范围为水泥的生产销售、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因自有资金的缺乏及内部管理的混乱,导致秦通实业陷入经营困境,后因不能按期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先后诉至多个人民法院,经查,秦通实业涉及执行案件高达36件,涉案执行标的共计万元。因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且资不抵债,经秦通实业申请,渭南中院做出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决定,并于年8月依法裁定受理秦通实业破产清算申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深入调研发现秦通实业持有市场上稀缺的生产许可资质,还自有生产场地和完整的生产线,具有较高重整价值。渭南中院因企施策,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释明重整程序的价值,后经管理人向债权人、出资人征求意见,同意后决定对秦通实业清算转重整。通过多轮公开招募、谈判磋商,最终成功募得重整投资人并根据其提交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经表决,各表决组均高票通过重整计划。年5月,渭南中院依法裁定批准秦通实业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此外,因该案件审理阶段处于新冠肺炎严峻期间,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渭南中院指导管理人积极采用灵活的方式组织债权申报与审查、重整投资人招募、其他事项的征求意见或表决、清偿分配等工作,并利用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结合的形式组织债权人会议,极大压缩了办案的周期。

第一,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渭南中院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危困企业的拯救价值,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准确识别、发掘秦通实业的重整价值,及时将清算程序转为重整,保障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通过公开招募投资人注入资金,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推动企业重获新生,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第二,本案不仅盘活了企业厂房设备,而且化解了30余起执行案件,一揽子解决全部执行积案。通过执转破机制,发挥了破产程序概括性集中清偿制度的优越性,有效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第三,充分利用电子网络方式提高破产程序效率。在债权申报与审查、债权人会议组织与召开、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中,在充分保障各方利益主体权利的同时通过网络方式降低疫情时期案件办理成本、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体现了渭南中院探索破产案件办理新模式、优化破产审判工作、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态度与方略。

原标题:《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企业破产典型案例》

1
查看完整版本: 聚焦三个年活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