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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十四运忠诚保平安8月份渭南74人被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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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是极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及驾驶人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渭南公安交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违法案例和年8月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名单进行公布,以强化警示教育。

案例一:

年8月24日0时许,赵某驾驶陕UX1***行驶至临渭区渭南东时,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渭交警查获。经检测,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mg/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赵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

年8月26日23时许,刘某涛驾驶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大荔县西新街西段时,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查获,经检测,刘某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mg/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涛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三:

年8月6日23时许,刘某驾驶陕E7Y***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华州区新秦路白杨村附近时,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华州交警查获。经检测,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9mg/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元,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年8月1日-年8月31日,渭南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74人,其中醉驾50人。具体名单如下: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

为确保十四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渭南公安交管部门将会以最硬措施,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强震慑”。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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