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渭南高新区第一小学年秋季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1#
北京中科白癜风 https://m-mip.39.net/disease/yldt/bjzkbdfyy/
渭南高新区第一小学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高教发〔〕5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渭南高新区第一小学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进行分类登记录取,首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学区范围

金城社区、大闵村、白杨村、张西村、张东村、新盛一路以西东风大街以北部分。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四、报名条件第一类:

适龄儿童户籍与房产均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类:

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范围内。

第三类: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区范围,但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学区范围内,并已入住。

第四类:

适龄儿童户籍、监护人房产均不在学区内,但监护人在学区内务工或在区内从事门店经营活动。

第五类:

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属于第五类

按照从第一类到第五类的顺序依次录取。优先接收第一类,依次接收第二、三、四、五类,按照招录排序原则录取,招满为止。

五、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生人数为人,每班50人,分6个教学班,招满为止。

六、报名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第一类:户籍和房产一致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购房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等。

(二)第二类:具有高新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注: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

①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三)第三类:父母在高新区有住房(且已入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部门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3)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购房交款票据、三个月物业、水电缴费证明相关票据)。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

(四)第四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父母就业经营子女,需提供资料:

(1)居住证(由高新区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2)家庭户口簿;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须和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

(5)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部门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五)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属于第五类,需提供资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房主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

(4)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部门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七、招录排序原则

第一类学生全部录取;

第二类学生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第三类学生以购房时间以及入住时间积分排序;

第四类学生,根据父母在学区内居住时间(以居住证时间或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为准,每月积2分)、缴纳社保时间(每月积2分)、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第五类其他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父母一方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租房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特别说明:

公安子女、现役*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先录取,提交资料时请出具*官证或烈士证以及单位证明。

八、注意事项

1、登记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页”、“监护人页”和“孩子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票据或银行转账凭证要全部复印。

2、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整理分别装到档案袋里,档案袋封面写清①孩子姓名②家长联系电话及家庭详细住址③档案袋内所上交复印件资料名称及份数④原件现场查阅后,由家长带回。

3.严禁提供伪造及虚假资料,或者区内跨学区报名,一发现取消排位资格,不予录取。

九、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公示宣传):

公示阶段:年7月19日-年7月22日。

公示形式:通过在校门口展板张贴《渭南高新区第一小学年秋季招生简章》、学校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