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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教育局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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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永安市教育局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永教〔〕6号),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2名,其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3名,中学教师20名(高中6名,初中14名),小学教师36名(其中偏远乡镇中心小学及村级小学9名),幼儿园教师3名。

永安市教育局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1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62名,其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3名,中学教师20名(高中6名,初中14名),小学教师36名(其中偏远乡镇中心小学及村级小学9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年3月至年3月期间出生),部分职位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3月至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考职位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3月2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年8月31日)

6.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台湾同胞可报考相应岗位。

8.报考者(含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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