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公告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办发〔05〕号)和《关于下达00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00〕号)文件精神,我县定于0年月份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75人,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行*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用对象和条件(一)招用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5周岁以下(即年月8日后出生),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二)招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失业高校毕业生;4.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注: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二、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通过洪洞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