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渭南日报middot教育周刊教育 [复制链接]

1#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年3月1日起施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学校、教师可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把“戒尺”还给老师,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长图了解一下!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编辑:姚佩

审核:毕云丹

签发:陈志敬

如果你有好新闻、好故事,可以联系我们

手机:houkan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