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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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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就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协理员5名,其中男性岗位2名、不限性别岗位3名,主要从事人社局机关相关业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具有正常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大荔县户籍或生源。

二、组织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不等同于国家公务员考录或者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其基本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时间:年12月4日-12月7日。

2.地点: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12号(县人社局三楼室)、

3.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个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填写《大荔县人社局年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结束后,按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户籍等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测试

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者的测试比例一般为1:3,对未达到规定测试比例的另行研究决定。测试总成绩满分为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比例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

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对确定拟选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三、薪酬待遇

本次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为元/月,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工资待遇调整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及时晋升。

本公告及其他事宜由大荔县人社局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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