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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EYC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的启示32814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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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EYC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的启示


摘 要: 托幼机构评价标准是维护教育公平、实现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管理的有效保障。20世纪80年代,我国掀起了托幼机构质量评估热,各省市根据地方实际,先后出台地方性的托幼机构质量评价和等级评价标准。而美国幼儿教育协会《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的核心理念、标准制定及监管体系都值得我国学前教育机构借鉴和学习。本文从主题本位、发展性评价、信度与效度的建构等方面论述NAEYC对我国制订托幼机构评价标准的启示。


中国论文


关键词:质量标准;过程性标准;发展性评价;信度和效度


作者简介:贺娟(1982.04-),女,籍贯:陕西榆林,工作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科研处,职称:研究实习员,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传播。


[中图分类号]:G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15)-27--03


一、美国NAEYC认证体系概况


美国幼儿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简称NAEYC)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代表幼儿利益的组织,创立于1926年。该协会的宗旨是促进岁儿童的全面发展,强调关注教育与发展的质量,日益增强组织功能,以及面向全体服务幼儿,并代表幼儿需要和权利。2006年正式运行了《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Early Childhood Program Standards and Accreditation Criteria)。


认证体系的核心理念是:儿童是质量认证体系的最终受益人。该认证体系的实际操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早期儿童机构标准,具体阐述在NAEYC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制定的一整套可以获取证据的操作要领,作为相对统一的高质量机构的期望性标尺,以衡量早期儿童教育机构的运作状况;二是早期儿童机构认证标准,也就是基于证据的有关机构认证的具体操作要领和工作表格。早期儿童机构标准体系包含了适合于各年龄段的4个视角、10个领域的标准。其中儿童视角由人际关系、课程、教学、健康、对儿童进步的评定5个领域标准组成;教工视角主要从教师专业角度设定标准;伙伴关系视角主要从家庭、社区关系两个领域设定标准;管理视角由物质环境、领导与管理两个领域标准组成。获得NAEYC认证是高质量美国托幼机构的标志。


该体系不仅囊括了一系列明确清晰的标准,以用于评价招收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机构的质量,同时还力图使每一条标准都更加有证据可依,并且与当前最优秀的学前教育实践理念相吻合。经过多年实践,该体系受到全球广泛认可,具有权威性。


二、对我国制订托幼机构评价标准的启示


托幼机构评价标准是维护教育公平、实现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管理的有效保障。20世纪80年代,我国掀起了托幼机构质量评估热,各省市根据地方实际,先后出台地方性的托幼机构质量评价和等级评价标准。同时,由于引进的先进理念本土化程度有限,缺乏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及地域差异性等问题,我国各地方托幼机构评价标准显露出在教育理念、信息收集、实施操作上的缺陷。


相对于我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的现状,美国NAEYC《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紧跟儿童学习和发展研究的步伐,具有国际的、发展的教育评价视野,不仅在教育理念上能够给予借鉴,在教育机构质量评价的设计,从标准制定、信息收集、判断方式等方面,都能够提供有益的启示。在制定和改进我国幼儿园质量评价标准时,通过将其与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评价传统进行充分的整合,可以使我们的评价标准更加全面、更加科学、更加管用。


(一)从主体本位出发,重视过程性标准


NAEYC评价体系的核心理念是“适宜发展的教育”,无论是教师与幼儿互动、课程、教师的日常工作,还是在幼儿评估方面,都强调以儿童为中心。由于过程性标准不易量化,长期以来我国托幼机构评价标准以结构性标准评价为主,即过多地关注幼儿园场地、环境、设备、教师资格等硬件,但此类标准无法真实地衡量托幼机构的质量。NAEYC全美幼教协会早教机构评估标准和认证指标共有10项,每一项都由一系列具体的指标构成,标准对不同的年龄段做出了不同的评估要求,其中最核心的领域为“儿童”,包含有“师幼关系”、“课程”、“教学”、“健康”、“儿童评价”五项标准,占到质量评价体系的1/2。从幼儿的角度去关注他们在机构中的感受、体验和经历。这是因为早期教育最为核心的受益人是幼儿,他们的感受、体验和经历决定了他们每日生活的质量,因此这一类的标准才是幼儿园质量最实际、最真实的预测与衡量标尺。


幼儿教师作为托幼机构另一主体,其专业发展在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中占有重要地位。NAEYC认为早期教育专业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的情感态度这三个维度的资质。“评估标准和认证指标”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标准,内容除涵盖教师应具有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准备之外,对教师的情感态度、道德方面也提出了要求。例如,教师在开展保育教育工作时,应具备若干能力:有良好的互动能力,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心理伤害;有保护幼儿免于危险的能力等;在正式工作之前,新教师应主动熟悉机构运作的各项基础条件;所有教师应接受若干专业技能发展训练或课程,取得一定的学历;所有教师通过反思以及管理者、同事、家长的反馈对自我作出评价,以求不断进步;教师应当注重积累知识,提高将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等。


(二)立足发展性评价,构建系统化指标


发展性评价,即评价标准在发展过程中执行,具有“为了发展而评价”、“在发展中评价”和“评价即发展”等特征,以促进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依据标准和标准的实施,在工作和评价过程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发展性评价直接表现为标准条目对于评价标准的使用者和被评价者而言,简单易懂、易于操作,并能促进和指导实践工作。 NAEYC“评估标准和认证指标”文本以核心标准、支持性解释、理论基础、标准维度、细则、年龄段要求等结构形式呈现。例如“教学”标准则是对在职教师的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主要包括:物质环境及精神环境的创设、确保儿童在教师视线范围内的安全性策略、帮助幼儿自我学习和活动的策略、针对每一名幼儿的兴趣和需要调整教学的策略、面向全体幼儿的有意义学习方式、促进幼儿深入学习的指导策略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总体来看,“教学”标准中所涉及的内容一方面对教师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也为教师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策略指导。例如,为确保儿童在教师视线范围内的安全,NAEYC建议教师在照看婴幼儿睡觉时,可以利用镜子、视频或声音监控等辅助性设备。


托幼机构评价标准是保障和促进幼儿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而不仅仅是用以评价和监督的“打分工具”。评价标准的设立不是以划分等级为目的,而应着眼于托幼机构质量提升,以发展为目的,结合国家和地方实际,以更广阔的视野来思考评价的目标定位、内容选择和程序设计,构建一套结构严谨、依据充实、条目清晰、详细具体,能够帮助使用者有效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服务于托幼机构质量提升。系统化的评价标准,可以提高评估的可操作性和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更加符合儿童发展规律,更具科学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三)提供充实的例证,提高标准的信度和效度


评价是依据一定的标准,通过对信息和标准的比较做出价值判断,即是一种基于证据的推理过程。《NAEYC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的开发采用“三重”评价的设计方式:一是标准细化、详尽具体、没有歧义;二是开拓多种信息收集渠道,为每一条标准确定一种或几种相对有效收集信息的方式;三是充分列举现场观察的案例或证据,作为评判的辅助指标。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评估人员在实地评估的较短时间之内收集到尽可能全面且有针对性的证据,既方便了评估人员的使用,还是评价实现“发展”功能的重要手段,对被评估者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基于这些证据对幼儿园教育质量作出的评估,才是科学的、高质量的和经得起考验的。


在NAEYC评估中,评估人员可以借助现场观察、机构留存档案、班级留存档案、教师调查和家庭调查这五种方式来收集证据,每一条标准的评估都尽可能多方面收集信息,以确保评估的信度和效度。如在评估的标准中,家长工作和社区资源不仅被分别列出,并且在其它的评估类别中,均有提及家长的作用,如在“评估与家长工作结合”中指出,家长有机会在家中进行持续的观察,共同确认观察的结果,以协助评估过程的完成。家长至少一个季度被提供一些口头的或者书面的关于幼儿发展和学习的信息,一年之内至少获得两次书面报告;教师为幼儿与家长提供共同参与教室活动的机会。


除了多元的信息来源,评价信息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每一个标准条目所使用的证据收集方式则既与该标准、指标的特征相一致,也与NAEYC为其做出的解释相一致。每一个标准条目自成一体、逻辑严密、相互印证,显著地提高了评估效率和质量。例如“评价儿童的进步”标准则分为“制定评估计划”、“使用适宜的评估工具”、“分辨儿童的兴趣、需要,描述儿童所取得的进步”、“调整课程,为幼儿提供个性化的教学,并为整个项目的评估提供信息”四个维度,每一个维度包含若干条细则,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表现期望、学习机会、评价建议等,保证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同时,每一条细则都有适宜年龄段的规定,便于工作于不同年龄段儿童早教机构的专业人员采用适宜的工作方式。


NAEYC的评估体系中,每一项评估内容下有多个具体的评估指标,这些指标并非泛泛而谈,而是具体到每一个动作、要求。如:教师提供的户外环境区域被栅栏或是自然隔挡物隔开,这样可以避免幼儿走到路上或发生其他的危险,如深洞、井、水等危险物;在用奶瓶给婴儿喂食时,要把婴儿斜抱在怀中,婴儿的奶瓶不用东西来支撑,教师主要通过视线来监管幼儿等。早教机构或教师可以根据评估的标准,具体实施日常保教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特定物件表面(如桌子表面)不能用来安放其它东西,包括临时放置其它物体,尤其是食物。装置脏尿布的容器,应该有一个方便开和关的盖子,这个容器是免手提的(如用脚就可以开开)。教师换了尿布或使用厕所以后,容器要保持盖住的状态;不允许手上有疮的幼儿参与水上公共游戏活动,等等。


幼儿园质量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评估的实地性、现场性决定了整个评估过程是无法复制、还原的,这对评估结果的客观性、时效性和公平性是极大的挑战。因此,提高托幼机构质量评价标准的信度和效度是评价的基本要求。我国托幼机构的评价标准文本中,常见如“玩具数量足够,能够满足幼儿一日生活需要”“班级生活设施设备齐全、安全、卫生,方便幼儿使用,使用率高”等条目,这些条目显得过于宽泛、笼统和含糊,主观性太强,让评估者无法客观判断,直接影响了评估质量。


注释:


[1]王坚红,学前教育评价 [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394


[2]胡惠敏、郭良菁,幼儿园教育评价 [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参考文献:


[1]刘霞.NAEYC幼儿活动室观察评价量表述评[J].教育导刊,2002.12.


[2]刘焱.英国学前教育的现行国家*策与改革[J].比较教育研究,2003.09.


[3]胡惠敏、郭良菁,幼儿园教育评价 [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Walter liam. Blueprint for a More Efficient NAEYC Program Accreditation System[J],Young Children,2010.05.


[5]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 Introduction to the NAEYC Accreditation Standards and Criteria[EB/OL],http:// standardintro,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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