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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州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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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满足当前群众就医需求,现将疫情期间群众就医事项通告如下:

一、一般人群就医

在临时静态管控期间,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拨打急救电话,将医院医院进行救治;普通就医需求的居民,向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向属地镇(街道)报告并开具介绍信,居民凭《外出就医介绍信》(见附件)就医。

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就医

1、集中隔离人员由隔离点的医务人员进行初步诊治,若无法判定病情的,由隔离点医院医生问诊会诊,确需转诊的,由点医院发热门诊做进一步检查。

2、居家隔离人员需就医由镇村(社区)联系所在乡镇(街道)医院或卫生院电话问诊,给出治疗意见,医院就诊的,由村(社区)上报镇(街道)备案,同时拨打电话,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结束后由原车点对点接回。

三、接诊主体

1、医院急救中心牵头,医院、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救护车辆。

2、负责全区管控范围(西至石堤河,东至方山河与华阴市交界,北至渭河大堤,南至秦岭坡角线含少华山森林公园等)涉疫人员、需就医群众、急危重症患者就诊的转运工作。

四、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1、各医疗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急诊婴幼儿、孕产妇、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特殊患者就医。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2、区域内出院患者需提前一天告知所在村(社区),医院救护车送回或由村、社区报告镇(街道)联系接回。

3、区域外患者需符合来返华州防控政策并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持出院证明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回,并严格落实我区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

4、对持有《外出就医介绍信》的群众,各交通卡点查验《外出就医介绍信》内容与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应予以放行,就医群众返回时将相关就诊资料交由村(社区)存档备查。《外出就医介绍信》实行“一次一证”,返回时由村(社区)收回。

5、各镇(街道)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确需外出就医的群众应当及时开具《外出就医介绍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开。对擅自开具《外出就医介绍信》造成疫情传播或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6、外出就医群众在就医往返途中,遵循“两点一线”,不得在商超等公共场所逗留,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

1、各镇办联系咨询电话

2、疫情期间孕产妇就医助产机构名单

3、外出就医介绍信

渭南市华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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